咨询热线18611008336

导航
您的位置: 主页 > 法律服务 > 子女抚养

子女抚养

介绍:父母作为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对子女具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具体体现在:(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离婚纠纷中,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方式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给付以及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必要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可以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离婚协议或判决原定抚养费数额的合理要求。

难题1: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是否有权要求支付?

难题2:离婚时,如何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难题3: 离婚时,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难题4:离婚后,一方是否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 

难题5: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是否有权拒绝另一方探视子女?

王丽律师视频解说:top

more+

王丽律师介绍

王丽律师-首席离婚律师

1、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2、兰台婚姻与家族财富团队负责人

3、北京理工大学法律硕士校外导师

4、2019年度《商法》100位中国业务优秀律师

5、2018年度《中国法律年鉴》优秀民商法律师

6、《中国新闻周刊》《中国会展》专栏嘉宾

擅长领域:

处理婚姻继承、家事诉讼及非诉事宜,曾为国家级领导人、演艺明星、公司总裁、外国驻华代表等各领域客户提供私人法律顾问及财富传承法律服务。

我们的办案优势

经典客户案例

  • 客户案例1
  • 客户案例2
  • 客户案例3
  • 客户案例4
  • 客户案例5
  • 受理四大流程

    律所服务承诺:

    √ 统一收费,国家监管部门严格把关,统一收费标准,严把办案质量。

    √ 先行赔付,因律师失职导致您的损失,律所将先行赔付,保障您的权益。

    √ 全额退款,签订合同后,委托人可以申请3天无理由退款。

    24小时服务电话:18611008336

    Copyright © 王丽律师网 备案号:京ICP备20003460号 网站地图

  • 复制微信号 18611008336
  •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18611008336
  • 返回顶部